| 8月24日,开发区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辖区内一无照经营食品、烟酒及日用品的某连锁便利店。
该连锁便利店设于经济开发区某集团公司内部,主要消费对象为该公司内部员工。7月份该所执法人员在企业日常巡查过程中意外发现该便利店,该店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前置证照,执法人员口头通知其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8月10日该所又向其书面发放《无照经营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处一直置之不理。8月24日,组织执法力量依法查处了该便利店。经初步调查,该店平均日经营额达2000余元。
当事人未经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行为涉嫌无照经营。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第(四)项,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相关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此案现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