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8日,安徽霍邱籍薛业松驾驶着铲车(后面带一搅拌机)。经过象阳镇汤西村时,搅拌机擦到蹲在石灰堆旁边朱定芳老人的后腰。造成老人腰部骨头受伤。事后被送到温州第二人民医院。在医院住了14天的院。医疗费都是薛业松付的。康复出院后,经新居民(霍邱)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薛业松一次性赔偿给朱定芳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等一共33000元整。二.经调解后,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发生纠纷,否则后果自负。
2012年6月10日,双方当事人正在签订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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