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隆重迎接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开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3月14日上午,温州市消保委隆重举行了庆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主要是引导消费者树立新消费、新维权、新发展的消费理念,督促经营者落实应尽义务和责任,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活动现场还对2013年在消费维权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霍邱驻乐清流动人口消费维权服务站被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先进单位”、“温州市消费教育学校(基地)”等称号。霍邱驻乐清流动人口党支部书记陈孝明被温州市消保委授予“201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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