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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0·16”特大传销案
2010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以“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交纳入门费,采取“拉人头”形式,引诱3000余名群众到广西北海、南宁、桂林等地从事传销活动,涉案金额1亿余元。2012年12月6日,广西、北京、吉林等地公安机关同步行动,成功破获该案,抓获该传销团伙A级头目70余名,逮捕30人,查获涉案款物一批。
湖南“1·12”特大传销案
2011年6月,犯罪嫌疑人姚某等人流窜至湖南长沙,以“自愿连锁经营业”、“长沙市绿化工程”等为幌子,采取“五级三阶制”模式,在长沙市开福区、雨花区开展传销活动,涉案金额约2亿余元。今年1月13日,长沙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该案,现场捣毁传销窝点378个,查获参与传销人员4000余名,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8名,传销骨干全部落网。
贵州“5·07”特大传销案
李某等人打着“西部大开发”、“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等幌子,采取收取入门费的方式,大肆发展下线人员,从事传销活动,涉及江苏、福建、湖南、广东、广西等地3000余人。今年4月11日,贵州贵阳公安机关会同综治、工商等部门开展集中行动,抓获传销参与人53名,刑拘骨干成员32名,清查窝点24处。
(经济开发区工商所 安徽霍邱驻乐清市流动人口党支部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