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乐清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不断推进,大量外来人口也随之进入乐清市就业,据有关部门统计,乐清市目前有外来人口57.13万人,外来人口与市域户籍人口比为1:2,就外来人口地域分布而言,五大集镇集聚了乐清全市约80%的外来人口,其中柳市镇约占1/4,乐成镇、虹桥镇、北白象镇、大荆镇分别占18%-15%不等。
外来民工作为乐清特殊的社会群体,由于其文化水准、成长环境的差异、经济收入、消费需求、消费水平的差别、对事理的认识等各不相同,对其消费安全和维权问题,必须给予特别的关注。
一、当前外来民工消费维权现状
(一)消费维权意识薄弱
多数外来民工不具备投诉意识,维权意识淡漠,他们多数怕麻烦,而且担心投诉以后得不到解决,所以放弃维权。由于文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对哪些是合法经营,哪些是非法经营概念模糊,辨别能力差;对违法行为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举报途径是什么,懂行的很少;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自觉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的则少之更少。
据乐清市工商局开发区工商所对经济开发区内重点企业、民工公寓等外来创业务工人员集聚区域,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一项消费安全、维权现状的调查,发放问卷300份,结果发现,有三成外来务工人员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该怎样获得有效帮助。遇到消费纠纷时,有七成外来务工者选择自认倒霉,一成选择与经营者协商,一成会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一成请消费者协会调解。有六成人员想要“自己”的消费维权监督员。
长期以来外来民工他们明知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假劣产品,却因交通不便、花不起钱或商品金额小、嫌麻烦、怕耽误工时而不愿去维权部门申诉。另外,不少人保护消费证据的意识不强,在购买商品时很少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导致维权举证时有理难辩,吃“哑巴”亏。很多外来民工消费者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有的就算意识到了,却又不懂得如何维护。
(二)科学安全消费意识不强
外来民工消费者是个特殊的消费群体,长期以来,他们科学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受落后的消费观念影响较深,科学消费意识不够强。
有关资料表明,乐清市外来民工中,从文化程度看,由于受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外来人口中,小学文化的约占四成,初中文化的约占五成,高中(中专)文化的约占一成,大专以上文化学历的比例很低。由于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影响,他们消费的价值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然后是数量、口感,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安全问题,对食品安全质量有所忽略,缺乏相关的食品安全辨别力和防范能力,在购物时贪图便宜、认价不认质。
(三)消费权益屡遭侵害
外来民工由于文化水准的参差不齐、成长环境的差异、对事理的认识各不相同,导致在日常生活消费中,有时不能辨明真伪,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消费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知如何维护,致使外来民工在消费过程中被侵权事件屡有发生。
2009年6月21日,外来民工朱某于前一天在经济开发区某超市购买了十根可吸型棒冰,当天晚上朱某拆开包装袋,边观看麻将边望嘴里送,吸了两口吸不上来,下意识地将口子撕开些又猛吸了几口,感觉味道怪怪的,并且有异物梗在喉咙。朱某低头发现手上的棒冰挂着一条长长的似粉条的凝固物。过了半个小时,朱某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在家人的陪同下到附近诊所就诊,共花去医药费200多元。第二天,朱某拎着剩余的8根棒冰到该超市,超市服务员因其无法出示购物发票,对朱某的要求不予理踩。
2010年5月15日,外来民工李某在翁洋镇某村一小商店购买一箱知名品牌啤酒,当晚李某在家吃晚饭,取出一瓶正打开时,突然发生啤酒瓶爆炸,李某左手被炸伤,家人立即将其送医院急救。因炸伤左手伤口大而流血不止,共用去医疗费800余元,按医院要求仍需治疗休息一个月。事故发生后,该品牌啤酒生产商及时派员察看现场,并表示同意承担医疗费。但李某向厂方提出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等要求时,厂方予以拒绝!李某遂向工商部门投诉。
(四)消费环境不容乐观
一些不法经营者钻了外来民工消费市场监管不力的空子,利用集市、交易会、展销会等场所向外来民工销售各种假冒伪劣商品,或走村串户,流动经营。由于外来民工消费点多面广、商品集中交易少,分散交易多,交易方式也灵活多样,要监管好如此大的外来民工市场,没有强大的执法力量也是不行的。乐清全市总面积1174平方公里,辖21个建制镇、10个乡、912个村委会和53个居委会,常住人口125万人,其中外来人口57.13万人。如此广阔的管辖面积和管辖任务,乐清市工商局仅有9个工商所(分局),每个工商所也就10人左右,下辖的二个分局也就20多人,执法人员市场巡查任务繁重。
受人力、经费、日常工作的牵制和影响,当地消保委组织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培训与宣传,仅仅限于对站、点工作人员的培训、3·15活动的现场咨询、宣传等形式,不可能长期深入到各个外来民工居住区域去开展专题的消费法规和常识的宣传,除了一点有限的宣传资料外,也无法对各个行政村进行消费知识讲座、开设宣传橱窗、参与对各个经营场所的检查等活动。
(五)缺乏有效的维权机制和维权组织
工人有工会,学生有学生会,妇女有妇联,然而外来民工却没有属于他们自己有效的组织。一个社会集团的力量大小,并不取决于他的人数多少,而取决于他的组织程度。农民工在人数上是强大的,但在势力上却是弱小的。如果没有一种有效的维权机制,农民工难以在维权路上奔走,如果没有一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维权组织,农民工的利益还是很容易被侵害。由于一些不法经营者无视市场法则,违法违规经营,有的职能监管部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只顾眼前、局部利益,公然或暗地里成为不法经营者的“保护神”,想方设法为这些人开脱罪责,市场监管、执法监督软弱无力,甚至形同虚设。一些受到侵权的消费者费尽周折,好不容易得到责任方的赔偿许诺,事后责任人却常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协议,而消委会又无权采取强制措施,结果是工作做了不少,协议却执行不了。这些都表明我国农民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急需一种有效的机制作为保障。
二、加强当前外来民工消费安全与维权的对策、建议
加强当前外来民工消费安全与维权是一项挑战性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必须最大限度的延伸工商职能,针对当前外来民工消费安全与维权的现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一)持之以恒抓外来民工消费安全与维权宣传
加强对外来民工消费者的知识宣传,提高外来民工消费者安全消费与维权意识。针对民工主要来自欠发达地区,维权知识有限的实际,要通过在民工聚居区、企业开设维权课堂、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向民工朋友详细讲解消费者的有关权利、经营者义务、维权技巧,并将《消法》及浙江省《实施办法》、《科学健康消费》等消费法规知识读本免费发放给民工,努力提高广大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水平。并采取外来民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知识和食用的危害,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增强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让制假售假行为失去市场。
要通过消费维权教育,有利于引导和规范农民工的各种消费行为,防范和减少农民工消费纠纷的发生,发生了消费纠纷,知道通过何种途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以合理解决,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按照责任区监管模式,完善外来民工消费市场监管维权机制
责任区监管作为一种以划分片区、落实监管责任为基础的监管模式,较好解决了“谁去管、怎么管”的问题,切实提高了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基层工商部门实现精确监管、有效监管的必然要求。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各基层工商所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划分外来民工消费市场责任区,依法明确监管责任,对外来民工消费市场实施有效监管。
各责任区干部要依托工商职能和监管软件,针对外来民工消费市场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巡查,注重巡查质量和效果,消除巡查“空白地带”和监管“死角。抓重点区域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秩序;加大对外来民工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卖部、小食品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工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切实保障食品质量,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行为。
(三)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使“3.15”真正进“民家”
目前,12315的知名度和影响面是大的,普通市民拨打12315电话来维权或对违法行为的进行举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是换了外来民工,对12315电话的性质和作用就会模糊,甚至不清;对工商部门的职责也会同其它职能部门混淆起来,因此,在加强外来民工消费市场监管过程中,首先就要让外来民工更多地了解工商、认识工商。外来民工消费市场若离开外来民工的积极参与,单靠工商部门的巡查、查处是远远不够的,也很难真正做到维护外来民工的利益,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外来民工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工商职能及投诉途径的宣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3.15”真正进“农家”。 (四)建立新型的外来民工维权组织,完善扩大监管网络
在外来民工群体中,执法工作有时更离不开外来民工维权组织的大力配合。要让外来民工维权组织理解我们工商部门的监管和服务的关系,这样,在外来民工市场监管过程中,很多难题就可迎刃而解,从而保证了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新型的外来民工维权组织,如在外来流动人口党支部中成立外来民工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外来民工群体的特殊关爱,实现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外来民工传授消费知识和维权技能提供了一个更直接、更有效的平台;成立了以外来民工为主体的新居民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可以使工商部门的监管触角直接延伸到农民工,有效丰富了工商进社区工作内涵; 完善一支义务监管联络员的队伍,实行定期反馈各村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章情况,有助于拓宽监管网络,信息共享。
在目前监管部门监管力量和监管手段有限,而短时间又得不到有效改善的情况下,针对外来民工消费安全监管难度大,外来民工食品安全隐患随时存在的现状,要充分发挥外来民工维权网的作用,建立新型的外来民工维权组织,建立消费安全义务监管联络员,完善扩大监管网络,积极发动他们向外来民工群众宣传消费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使消费安全义务监管联络员真正成为外来民工食品安全的“前哨”,成为食品监管部门在外来民工一线的力量补充,将外来民工消费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五)提倡建立乡(镇)政府领导下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齐抓共管
由于外来民工分布广阔,点多面广、商品集中交易少,分散交易多,交易方式也灵活多样,外来民工市场主体素质相对较低,要监管好如此大的外来民工市场,没有强有力的监管队伍是不行的。目前,有的工商所监管力量、交通等条件严重不足,外来民工市场监管涉及工商、卫生、环保、文化、消防、药品食品、技术监督等多个部门,若单靠某个部门,要监管好外来民工市场是不可能的,必须加强这方面的执法力量。因此,建议建立以地方政府领导下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政府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外来民工消费市场的监管,形成合力,加大协作、实行资源和信息共享,经常性开展联合行动和专项整治,更好的保护好外来民工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