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示范、指导和带动作用,培育先进,树立典型,积极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2018年8月24日,乐清市司法局副局长郑京钗、普法科副科长黄丽娅、基层科副科长吴海云在翁垟街道司法所所长吕晓燕的陪同下莅临霍邱县驻乐清市流动人口党委新居民调解委员会调研指导创建“温州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
郑局长一行在党委书记陈孝明的带领下先后参观了乐清市孝明调解工作室、陈孝明普法工作室、禁毒教育基地等职能办公室。随后就如何做好创建“温州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各方面工作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基层科副科长吴海云从创建“温州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创建范围、创建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并对新居民调解委员会需要完善的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
陈孝明针对进一步做好创建“温州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做重要讲话,他表示新居民(霍邱)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在乐清市司法局、翁垟街道司法所的指导下做好创建工作,切实集中力量做实做细各项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发挥现有优势,打造地域品牌,为乐清市调解工作做出突出的贡献。
郑京钗做最后强调,他认为:“新居民(霍邱)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硬件设施不仅非常规范,软件设施也十分全面,不仅建立健全了工作簿册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还建立了业务学习、工作汇报、信息报告、纠纷调处、岗位考评等制度,人民调解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也非常突出,各方面都能达到创建“温州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要求,所以,我们要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再接再厉,做好示范点创建工作,为“法治温州”“平安温州”建设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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