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价值不到20元的不锈钢餐具汤勺子,超市买单竟值119.5元?日前,消费者周某在某超市购物时与商家争执不下,经工商部门介入,消费者获得了一倍二的赔偿。
消费者周先生春节期间在某超市购置年货,其中购买了一把不锈钢餐具汤勺子,开车回家的周先生,正将购物小票甩至车外时,细心的妻子要求核对一下购物清单,不对不知道,对一对,还真吓一跳,明明价值不到20元的不锈钢餐具汤勺子,打印的购物小票上赫然标着119.5元。周先生遂与商家交涉,要求商家给消费者一个说法,但商家只答应予以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无奈的周先生遂拨通了工商局的投诉电话。
接诉后,开发区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超市调查。商家称,该不锈钢餐具系六件套装(组合装)销售,包括刀、叉、汤匙、筷子、勺子等,标价为119.5元,消费者周某仅购买了其中一件,工作人员在收费计价,输入其货号后,计价为119.5元,责任在消费者,商家无过错责任。执法人员遂对商家放置不锈钢六件套装餐具的货架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超市待售的不锈钢六件套装餐具,未组合摆置,均分类摆放,且每件货号都标注为548022,也未对该商品作套装(组合装)销售的消费提示。执法人员对货号均为548022的刀、叉、汤匙、筷子、勺子等六件商品至超市收费处进行计价,计价结果,每件均为119.5元,不锈钢六件套装餐具实价为119.5元,收费处却共计价717元。针对上述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该商家现场进行了取证。在事实面前,商家也承认自身管理工作存在失误,对周先生的赔偿参照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除退货外,并予以119.5元、一倍二的赔偿。
春节期间,大家都忙着筹备年货,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消费要保存好购物小票,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有维权的证据;消费者一旦发现超市的商品名不副实,要及时与超市进行交涉,如交涉不成,消费者可以及时向消协、工商等相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超市经营者,要建立诚信服务意识,不能为追逐一点利益而失去客源、失去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