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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质食品岂能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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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洋镇外来消费者叶女士在翁洋镇地团桥头村中兴路一食品经营户处购得“双汇”牌甜玉米香肠5根,计价12.5元。购得当日,该女士6岁的儿子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腹泻、肚疼难耐,只好去医院治疗,检查结果是急性肠胃炎,共花去医疗费393元,为此要求帮助解决。 |
举报时间 |
2011-3-17 16:3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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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外来流动人口消费维权监督站调解:消费者叶某提供购买的“双汇”牌甜玉米香肠系正规厂家生产,产品尚在保质期内,但颜色发黄、并出现黑色的斑点,该食品已明显变质,无法食用。据该食品经营户辩称,卖给叶女士的“双汇”牌甜玉米香肠并非一定是变质的食品,可能是消费者叶某购买后,自身保管使用不善而致。执法人员于是联系了该品牌食品的生产代理商业务员,据该业务员鉴定,该食品应该由于包装不善而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变质。经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该食品经营户最终赔偿了消费者叶某医药费共393元,并向生产代理商予以追偿。 |
回复时间 |
2011-3-17 16:3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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